如果二手车转让保留原车牌,原车主必须是使用三年以上的车辆。如果您的车牌可以保留,您必须在旧车转移时申请。
否,北京当地的外地车牌转让政策还没有放开,这与大部分省市不同同一个地方。北京车牌
机动车转让或注销登记完成后,机动车原所有人在申请新购机动车登记时,可以申请原机动车车牌号。申请使用原机动车车牌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1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得到处理。
机动车过户登记:
1、申请已办理过户登记 已登记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材料提交指定地点验车办理过户手续登记。
2、提交材料:
(一)《机动车转让登记申请表》;
(二)当前机动车所有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登记证;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放行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
(六) (数)搓膜;
(七)机动车原产地证明;
3、机动车转为机动车时,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按照登记规定确认、检查车辆登记地点和登记地点:
(1)《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转入;
(2)机动车所有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原产地证明;
(4)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车辆识别码(车架号)擦膜;
(6)机动车登记证;
(7)机动车档案。
4、不准办理机动车过户登记的情形: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
(二)机动车原产地证涂改,或者机动车原产地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件不一致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或者未经国家机动车进口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机动车;
(五)机动车相关技术数据与国家机动车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不一致的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
(六)机动车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
(七)机动车被盗的;
(八)机动车内容与车辆档案不一致的;
(九)机动车辆未获海关监管放行的;
(十)机动车处于抵押期内;
(十一)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十二)机动车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完成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三)超过检验有效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十四)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5、机动车转让登记地
(1)使(领)馆、外国牌照机动车、北京A牌摩托车,机动车转让后,用途性质变更为出租、公交经营(小市民)、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救援,以及调出、进口机动车辆进本市的,到车辆管理处办理。
(2)轮式自行式机械,车主为国产北京B型摩托车、三轮车、低速货车以及居住地在郊区县城的机动车,应当到区、县车辆管理站办理处理申请;
(3)其他机动车辆为分公司管理的可选车辆。其中:已通过买卖交易登记过户且无需变更机动车登记号的汽车,也可在旧机动车市场车辆管理处办公窗口办理。
本市范围内办理转移登记时限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进出本市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进口机动车除外。https://www.bjcpz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