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京车牌权纠纷逐渐成为诉讼热点。为实现北京市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改善生态环境,《北京市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人民法院依法规范北京牌照所有权,确定相应的判决规则,对控制北京牌照混乱具有重要的法治和司法价值取向。近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根据相关法律和公平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北京牌照车辆所有权进行了判决,并通过解释和分析,阐明了优先保护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优先保护无市场价值的北京牌照使用权,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北京车牌离婚能过户吗
离婚时,约定车辆归属于男性,换车后拒绝过户
王霞和李兵于2008年结婚,婚后生了一个男孩。后来,王霞和李兵感情不和,试图挽救无效,双方便于协商离婚。
双方于2014年11月7日达成离婚协议,同意北京NZXXX乘用车两年内归男方使用,两年后转让给女方。2015年,李兵换了一辆价值15.39万元的雪铁龙轿车。2020年,李兵又换了一辆价值9万元的丰田车。李兵两次换车都用北京牌照京NZXXX。2017年,李兵将2015年购买的雪铁龙车票据交给王霞,并向王霞承诺,离婚协议不会因换车而改变。北京车牌
离婚时,为了照顾儿子未来在北京的学习和生活,王霞和李兵讨论了王霞两年后使用的车辆。然而,在李兵一次又一次地换车后,他有了拒绝转让所有权的想法。此外,申请北京牌照太难了,李兵玩“躲猫”。王霞找不到李兵,很无助,她起诉李兵上法庭。
王霞表示,李兵使用车辆至2016年11月7日到期,但未履行转让义务,要求李兵配合北京牌照丰田车辆转让登记手续。离婚后,王霞需要独自抚养残疾儿子。儿童教育属于特殊教育,需要特殊护理和康复医疗。她要求李兵赔偿因未及时转让而造成的12万元出租车损失。如果车辆转让,王霞将自愿赔偿李兵5万元。
李冰辩称,离婚协议约定的过户车是雪铁龙车,现在已经换成丰田车,自己买,与王霞无关。王霞对丰田汽车没有物权。车辆转让登记转让属于行政行为,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车辆牌照的变更属于车辆管理机关的行政行为,车辆牌照不具有支付或变更的金钱价值。离婚协议是雪铁龙车,不是车牌,车牌归属协议也是无效协议。此外,王霞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两年到期日为2016年11月7日,诉讼时效计算至2019年11月6日,王霞2020年起诉明显过期。
合理确定价值阶段,优先保护牌照权利
一审法院认为,2020年李兵购买的丰田车不属于王霞和李兵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车主享有通过行政许可使用许可证的权利,而不是通过金钱支付。车牌没有金钱价值,北京牌照不属于当事人的财产,因此判决驳回了王霞的诉讼请求。王霞拒绝接受,并提出了上诉。离婚了车牌照能过户吗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主要焦点是王霞能否根据离婚协议拥有北京NZXXX牌照的使用权,以及北京NZXXX丰田车能否以王霞的名义转让。离婚车辆过户车牌变吗
首先,关于双方离婚协议的有效性。本协议由双方自愿达成,是双方的真实意图,不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本协议是王霞主张北京牌照与车辆之间的基本法律关系。
二是王霞对北京牌照和车辆的权利与李兵对丰田车辆物权的等级关系。北京牌照没有市场价值,属于行政行为调控和配置范畴。车辆具有市场价值,是公众可以通过市场获得的物品。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当事人通过市场无法获得的北京牌照的权利。
第三,本案北京牌照及车辆所有权。《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强调了约定的优先事项,也强调了不同权利主体在附加(加工、附加、混合)后不可分割状态下的所有权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北京牌照和车辆属于不同的民事主体。在优先保护当事人对北京牌照的权利时,车辆和牌照在转让登记和转让过程中也是不可分割的。以保护无过错方利益为原则,李兵置换车辆未能履行协议有一定过错,京NZXXX丰田车归王霞所有。
第四,对涉案车辆转让登记转让的条件进行审查。本案双方婚姻关系存续一年。王霞未在北京登记的客车符合《北京市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王霞具备转让登记转让条件。
第五,确定王霞的补偿金额。考虑到约定车辆原价、丰田现有价格和李兵的过错程度,王霞补偿李兵5万元。双方的对价利益基本相同,补偿相对公平合理。北京离婚过户车牌新规
第六,诉讼时效。2017年,李兵将2015年汽车(雪铁龙)的相应账单交给王霞,属于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同意履行义务”范畴。之后,双方既没有约定履行期限,也没有确定宽限期,李兵也没有提供王霞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因此不超过诉讼时效。杭州离婚车辆过户车牌变吗。
第七,关于赔偿损失。王霞主张的费用属于子女抚养教育费用的范畴,与本案无法律关系,未提供相关证据确认,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民事判决,改判李兵名下的京NZXXX丰田车(包括北京牌照和车辆)归王霞所有。李兵配合王霞办理转让登记和转让手续,并交付给王霞,王霞补偿李兵5万元。离婚后牌照还能过户吗
■裁判解析
优先保护行政管控下的权利
司法裁判应始终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道德法治导向,充分体现法治思想和法治规范。如果双方坚持诚信原则履行合同,王霞可以获得北京牌照和车辆。李兵仍然使用北京牌照购买新车,违反协议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王霞可以要求李兵赔偿违约金。按照这个想法,王霞根据协议的合法预期将化为泡影。为了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到公平和正义,我们必须坚持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权利实现的预期性和稳定性,而不是通过替代权利救济来削弱我们应该获得的权利。这是对价值观利益平衡的考虑。
司法裁判在价值冲突的情况下,应当明确优先保护什么样的价值观。除了基本的法律关系外,还应考虑行政控制模式、市场资源配置、当事人过错等因素。相比之下,北京牌照可以看作是行政许可证,不反映多少财产价值;车辆是物权保护对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物权。在这种情况下,北京牌照权和车辆物权属于两个主体。在冲突情况下,行政控制下的权利优先保障更符合普遍认识。车辆可以通过市场获得,也可以通过市场获得满足或救济,也可以通过金钱取代,可以独立实现,从而实现利益平衡。但北京牌照资格不是市场决定的,申请指标有一定的偶然性,不能完全自主实现。当法律价值不同时,考虑到本案涉及的公共秩序、权利自由和公平正义,应优先考虑北京许可证权利保护。
在裁判过程中,司法裁判还应通过制定规则来解决未来的纠纷。车辆转让反映了北京牌照与车辆的密切关系,具有不可分割的性质。仅将北京牌照归王霞使用,在行政管理中是行不通的。虽然本案中的北京牌照和车辆不是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加工、附加、混合方法形成的,但从法律解释的角度来看,本文的本质是强调不可分割状态下的所有权规则。在这种情况下,北京牌照与车辆是不可分割的。根据上述司法理念,按照充分发挥物质效用、保护无过错的原则,判断车辆归王霞所有,王霞给予赔偿。离婚后车牌号能过户吗
■专家点评
丰富了“物在不可分割的状态下”的归属规则
任亮,河北北方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司法过程是遵循和信仰道德和法律的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司法过程中的道德判断和价值取向具有重要而深刻的意义。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用于司法活动是当前司法判决的焦点和热点问题。
遵循社会主义道德基础。社会主义道德基础是为人民服务,要求公众遵守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追求诚信等。司法过程也是遵循社会主义道德基础的过程。遵循社会主义道德基础,自然巩固和提高司法信誉。否则,它将受到极大的破坏。本案中,双方离婚协议约定北京牌照车辆两年后转让给女方。这是案件的道德基础。司法裁判的理性认知也应以此为基础,充分突出司法文明的厚度。
确立公平正义的价值水平。在追求公平正义的过程中,自然会有不同的价值观冲突。司法保护的价值观需要理性考虑和权衡利弊。优先保护的价值取决于哪些价值观更有利于社会发展进步、社会秩序保障和维护。不同价值观的等级保护也需要司法裁判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作用,不能“按葫芦浮起瓢”,顾此失彼。在这种情况下,王霞对北京牌照和车辆的权利与李兵对丰田车辆的物权存在价值阶级关系,可以通过司法判决的结果来确立。夫妻离婚车牌可以过户吗
构建多主体治理秩序。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法治不仅包括法律,还包括行政法规。尊重法治,依法治理,需要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理想的治理秩序需要多主体共同努力,每个人都有责任,每个人都有责任。在司法判决过程中,不仅要遵守法律规定,还要遵守行政法规。司法与行政执法相互衔接,不能交叉、脱节。本案涉及的车辆转让,还需要进一步审查王霞是否符合条件。《北京市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规定了离婚、分析、办理车辆转让登记的条件,要求婚姻关系存续一年,受让人未以北京市名义登记客车。人民法院裁定,涉案车辆的转让和转让登记不违反北京市公共秩序调控和管理客车配置指标,司法与行政执法形成良性互动。
解释规范符合原意。司法判决不仅需要依法进行一般案件,还需要从法律制度、法律规定和目的中提炼符合社会发展趋势和主流观念的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判断,依法处理社会发展进步中的新形势和新问题。通过司法判决活动,进一步丰富法律规定的内涵。《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除了规定加工、附加、混合三种方式外,没有列出其他方式,但最根本的是强调物体在不可分割状态下的所有权规则。本案丰富了事物不可分割的归属规则的内涵,真正让人民感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力量。https://www.bjcpzl.cn/